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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发布研究生就业新政:就业可获补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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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为了解决部分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状况,鼓励研究生、博士生大胆创新创业。特此出台了《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表示,全日制硕士、博士毕业生到该省就业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分别获得不低于3万元、5万元的补助。

《意见》中指出,全日制研究生、博士生毕业后若到黑龙江省企业以及市(地)以下急需紧缺人才的事业单位工作,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,用人单位按照分别不低于3万元、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,由市、县财政补贴支持。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型企业,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和营业税,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,两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。对招用应届毕业生的小微企业,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。

此外,该《意见》还对高端人才的引进作出相关规定,对院士、“长江学者”等高层次人才及外籍专家,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,突破该省重点产业关键技术,或领办创办参办高新技术企业、实现新增年税收500万元以上的,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至100万元的生活资助和项目启动资助资金。从海外直接引进并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特聘专家,按国家规定的3年服务期限,省财政给予50万元资助。

以上是黑龙江发布的研究生就业新政,希望考生们仔细阅读。若想了解更多考研信息,可以关注唯学网考研栏目。在此考研栏目小编预祝各位考生调剂顺利、复试顺利、早日实现考研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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